立委的工作遠不只提案修法。這篇整理立法委員的主要職權:立法、預算、監督、人事同意與調查,讓你看懂國會如何制衡行政。
很多人以為立委就是「修法的人」,其實立法委員的職權範圍相當廣,是憲政制衡的重要一環。
提出、審查、修正、通過法律案。這是最核心的職權,一部法律的誕生與修改都要經過立法院。
審查政府總預算,可以刪減、凍結(但不能增加)。掌握「錢」的同意權,是監督行政的有力工具。
透過質詢、要求施政報告、調閱文件等方式監督行政部門。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必須回應國會的監督。
部分重要人事須經立法院同意,例如司法院大法官、考試院與監察院相關人員等,由總統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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