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到國外的犯人怎麼抓回來?各國司法怎麼合作?這篇中立說明引渡與司法互助,是理解跨國犯罪治理的常識。
犯罪者逃到國外、或犯罪跨越國界(如詐騙、洗錢、走私),一國的司法權止於國境,怎麼辦?這就要靠國際間的「引渡」與「司法互助」。了解它們,有助於理解跨國犯罪如何被追訴、各國司法如何合作。
引渡指一國應他國的請求,將「在其境內、被他國追訴或處罰」的人,「移交」給請求國,以進行審判或執行刑罰。因為各國的司法權以其領域為限,逃到他國的人,本國無法直接跨境逮捕,只能透過引渡請求對方移交。引渡通常依條約或個案協議進行,並受一些原則的限制。
司法互助(刑事司法互助)指各國在偵查、審判等刑事程序上「相互協助」,範圍比引渡更廣,例如:協助調查取證、送達文書、詢問證人、凍結與返還犯罪所得、交換情資等。面對跨國詐騙、洗錢、毒品、電信犯罪等,司法互助是各國合作追查金流、蒐證、追討贓款的重要管道,常依司法互助協定或個案合作進行。
引渡與司法互助,讓司法能跨越國界合作,是治理跨國犯罪、不讓犯罪者藏身境外的重要機制。想了解斷絕跨國犯罪金流的規範,可以看洗錢防制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