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憲法有「本文」也有「增修條文」。這篇說明為什麼採增修的方式、修憲的門檻有多高,以及增修條文改變了哪些重要制度。
翻開中華民國憲法,會看到「憲法本文」和「憲法增修條文」兩部分。為什麼不直接改本文?這篇說清楚。
為了因應台灣的實際需要進行憲政改革,同時保留憲法本文的完整,修憲時採「增修條文」的方式:本文原則不動,另以增修條文凍結或調整部分條文的適用。這是一種兼顧穩定與變革的做法。
修憲是所有立法程序中門檻最高的:須經立法院立委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四分之三決議提出修憲案,再交由全體公民複決,且須達到極高的同意門檻才能通過。這道「超高門檻」確保憲法不會輕易被更動。
歷次增修調整了不少重要制度,例如總統直選、凍結部分機關、精簡省級組織、以及國會與選制的相關規定等。這些變革形塑了今天的憲政架構。
無論本文或增修條文,都是最高位階的法。任何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這也是違憲審查存在的基礎。想了解法律被宣告違憲會怎樣,可以看違憲審查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