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不只是「關起來」。這篇說明我國刑罰的主要種類: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以及從刑與保安處分的概念。
談到刑罰,多數人想到「坐牢」。其實刑罰有多種類型,輕重不一,對應不同程度的犯罪。這篇做個整理。
從刑是附隨於主刑的處分,例如褫奪公權(剝奪擔任公職、行使特定公民權利的資格)。它通常與主刑一起宣告。
此外還有沒收(剝奪犯罪相關的財物、犯罪所得)與保安處分(如強制治療、監護等),後者著重在預防再犯與矯治,而非單純處罰。
刑罰不只是報應,也包含嚇阻、矯治與保護社會。因此除了處罰,制度上還有緩刑、假釋、易科罰金等調節機制。想了解這些執行上的彈性,可以看緩刑、假釋、易科罰金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