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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願權是什麼?向政府表達訴求的權利

人民可以向政府或民意機關陳情、請願。這篇說明請願權的意義、與訴願的差別,以及它作為民意管道的作用。

請願權是什麼?向政府表達訴求的權利|政治雷達公民指南

當人民對公共事務有意見、或希望政府採取某種作為,可以透過「請願」表達。請願權是人民參與、監督政府的一種管道。

請願權是什麼

請願權指人民就公共事務或個人權益,向政府機關或民意機關表達願望、提出建議或訴求的權利。例如向立法院請願修法、向行政機關陳情反映問題。

與訴願的差別

兩者常被混淆,但性質不同:

簡單說,請願是「表達訴求」,訴願是「不服處分的救濟」。

分辨:對政策有建議、想反映問題 → 請願;不服政府對你的具體決定、要救濟 → 訴願。一個是表達、一個是救濟。

作為民意管道

請願權讓人民在選舉之外,也有平時向政府與國會表達意見的管道。它是代議民主的補充——讓民意能持續、直接地被傳達。立法院也設有處理人民請願的機制。

與其他參與方式的關係

請願與連署、陳情等,都是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方式。它們讓政府決策能聽見更多聲音。想了解正式的行政救濟,可以看訴願的說明。

動手查

訴願基本人權公民連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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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中立公民教育內容,僅說明制度運作、不代表任何立場,資料以官方公告為準。最後更新:202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