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的,造成別人死傷也要負責嗎?這篇說明過失犯罪與業務過失的概念,是實用的公民法律常識。
「我不是故意的!」——造成他人死傷,即使不是故意,也可能要負法律責任。這牽涉「過失犯罪」與「業務過失」的概念。了解它,關乎每個人的日常風險。
刑法上,犯罪的責任分「故意」與「過失」:
過失犯罪的處罰通常比故意輕,但不是不罰——過失致人死傷,仍可能構成犯罪(如過失致死罪、過失傷害罪)。
「業務過失」指從事一定業務的人,因業務上的疏失造成他人死傷。例如:司機、醫護、工程等從業人員,因未盡業務上應有的注意而肇事。因為業務者對其專業風險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所以業務過失的責任,通常比一般過失更重。
車禍過失致人死傷、施工不慎造成傷亡、專業疏失等,都可能涉及過失或業務過失。除了刑事責任,通常也有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侵權行為)。想了解車禍的處理,可以看車禍處理的說明。
過失犯罪的規範,提醒每個人(尤其專業者)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避免因疏忽釀成傷害。它平衡了「非故意」與「應負責」——不小心也要負責,但責任輕於故意。想了解侵權賠償,可以看侵權行為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