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七條」,要求教保服務機構公開是否使用含有核子事故地區產製、乙型受體素(如萊克多巴胺)及基因改造等具健康疑慮之食材,以保障幼兒食安與健康。現行法規未明確規範公開相關資訊,可能造成幼兒健康風險及家長不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幼兒避免潛在健康風險,並讓家長充分掌握幼兒在園內之飲食狀況以行使選擇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七條,增列教保服務機構應公開「是否採用含有核子事故地區產製、乙型受體素、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或食品」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幼兒健康和食安,落實資訊透明;疑慮:增加教保服務機構負擔,可能影響教學品質。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案需留意實施細節和配套措施,以確保順利推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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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26,2026-06-3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蘇清泉等20人,有鑑於幼兒為國家未來之希望,其身心尚在發展階段,對食品安全之要求應採最高標準。然而,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七條關於教保服務機構應公開之資訊中,並未明確規範須公開是否使用含有核子事故地區產製、乙型受體素(如萊克多巴胺)及基因改造等具健康疑慮之食材。此缺漏恐造成幼兒健康風險及家長不安。為保障幼兒食安與健康並落實資訊透明,爰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教保服務機構公開相關食材資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幼兒身心尚處於發育階段,對飲食安全之要求應採最高標準。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防範具潛在健康風險之食材流入教保服務機構,並使家長能充分掌握幼兒在園內之飲食狀況以行使選擇權,現行法規實有修正之必要,爰增列教保服務機構應公開「是否採用含有核子事故地區產製、乙型受體素、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或食品」之規定。
二、基因改造食品在利用催生加速農作物的成長過程中,可能改變原有營養份,或添加毒素及過敏原。幼兒若長期食用,可能導致身體賀爾蒙正常分泌改變、破壞新陳代謝途徑,引發食物過敏或免疫系統失調。此外,移植抗蟲害之基因可能產生新的毒素,甚至製造出具抗藥性之超級病毒,日後得病時恐面臨抗生素治療失效之風險。
三、核災外釋之放射性核種中,「鍶-90」之危害甚鉅,其化學性質類似鈣,極易累積於幼童常食用之高鈣食品或乳品中。鍶-90為趨骨性核種,攝入人體後易被吸收並長期累積於骨骼與骨髓中,對人體造血系統破壞力極強,是引發血癌的重要元兇之一。且年紀越輕之幼童被骨髓或骨骼吸收的機率越高,對幼兒危害極大。
四、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若過量攝取,可能引發噁心、頭暈、心悸、四肢肌肉顫抖、血壓上升等中毒症狀。對於發育中之孩童,不僅危害心血管,更可能影響大腦中樞神經,導致孩童變得比較焦燥、注意力不集中,故實不應使其流入幼教機構之飲食中。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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