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加重政府對育兒家庭的經濟支持,法制化相關補助與津貼,訂定具體補助金額下限。目的是減輕年輕家庭經濟負擔,應對少子化危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年輕家庭減輕育兒經濟負擔,實質支持家庭養育子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育兒家庭、幼兒教育及照顧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條文,規定政府對接受教保服務之幼兒應予補助,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服務者每月補助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萬元,並對幼兒父母或監護人發放育兒津貼,每月不得低於新臺幣二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促進生育率;疑慮:政府財政負擔、補助金額合理性與實施困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慎評估政策實施的可行性與長期效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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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26,2026-06-3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蘇清泉等19人,有鑑於我國正面臨嚴峻之少子高齡化危機,且育兒成本高昂,現行補助措施難以實質減輕年輕家庭之經濟重擔,導致政策流於碎片化。參考東亞各國生育政策及我國人口推估報告,應加重政府對育兒家庭之經濟支持,將相關補助與津貼法制化,明訂具體之補助金額下限。爰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4年至2070年)」報告,我國總生育率持續下探,2023年已降至0.865人,2024年總人口將重回負成長,且未來難以逆轉。長期的少子化趨勢將導致未來工作年齡人口大幅減少,扶養比迅速攀升,嚴重影響國家整體發展與社會負擔。
二、經查,台灣少子化之核心痛點在於經濟負擔沉重,養育一名子女至18歲約需花費1,000萬元,日常托嬰、奶粉等基本開銷每月即達3至4萬元,而現行津貼誘因顯然不足。然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皆祭出高強度之現金補貼與全方位支持政策。為減輕雙薪家庭經濟重擔,實有必要提高育兒補助及津貼,打破現行碎片化之政策困境。
三、為落實國家、社會與家庭共同分擔育兒責任,爰修正本法第七條,明定政府對接受教保服務之幼兒「應」予補助,並明定接受非準公共化等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服務者,每名幼兒每月補助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萬元。此外,亦明定政府「應」對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發放育兒津貼,其每月領取數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萬元,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定期公告育兒支持基準,以提供家庭實質且長期之經濟支持。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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