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取消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的薪酬上限及停發月退休金的限制,以保障退休公務人員的工作權與財產權,促進專業人才流動。該修正案旨在健全政府轉投資事業與公營機構的營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有助於退休公務人員重新就業並發揮專業技能,同時促進政府相關事業的營運效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退休公務人員重新就業的薪酬待遇以及政府轉投資事業與公營機構的營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十七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退休公務人員的工作權與財產權,促進專業人才活化流動;疑慮:可能增加退休金財務壓力,影響公務人員退休金制度的可持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對公務人員退休金制度的財務影響以及對於勞動市場的潛在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本院委員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為保障退休公務人員之工作權與財產權,促進專業人才活化流動,健全政府轉投資事業與公營機構營運,全面取消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之薪酬上限及停發月退休金限制,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