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刪除第七十七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葉元之等18位委員提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刪除第七十七條草案。第77條規定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特定職務時應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本案主張刪除此限制,以因應缺工、促進中高齡就業並引導資深人才回流公務體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要可讓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特定職務時不必停領退休金,提高其重返職場的意願,協助補充缺工與善用其專業經驗。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退休公務人員、用人機關、退撫基金及考量任用機會的在職與新進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刪除第77條:移除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特定職務應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之限制規定;其餘配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活化中高齡人力、留住資深專業、回應缺工;疑慮:關注退撫基金永續、雙薪公平性、是否排擠新進人員及與年金改革精神的衝突。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教職員退撫條例刪除第77條(同一委員)方向一致,可一併比較其對基金與公平性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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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為面對現行大環境缺工浪潮,且落實促進中高齡就業、建構友善職場環境,並充分善用退休公務人員之專業長才以提升整體公務效能,引導資深人才回流,健全國家人力資源配置,實有移除現行再任公職限制之必要。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刪除第七十七條條文草案」,刪除現行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特定職務應停止領受定期退撫給與之相關限制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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