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調整已退休公務人員年金所得替代率的減少速度,以因應近年物價飛漲對退休公務人員生活造成的壓力。現行規定年金所得替代率已大幅減少,且與在職人員薪俸調整脫鉤。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已退休的公務人員,減輕因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壓力。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七條條文,調整年金所得替代率的減少速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調整年金所得替代率以保障退休公務人員生活;疑慮:增加財政負擔、影響未來年金制度的可持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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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1-14,2025-11-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1-14,2025-1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12,2025-12-1
三讀2025-12-12,2025-12-1
黨團協商2025-12-04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鑑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已大幅減少依法審定年金之所得替代率,且連續十年內每年再減少百分之一點五之所得替代率,更規定年金不再隨在職人員薪俸調整。然鑑於近年物價飛漲,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年升高,依據主計總處發布之「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發現物價成長對高齡者影響更為嚴重,對已退休之公務人員生活產生極大壓力,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自107年7月1日施行,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已退休人員年金之所得替代率,最高70%、最低45%,且自109年1月1日起每年再減少1.5%,逐年連續減少十年,直到所得替代率變為最高60%、最低30%,更規定年金自107年7月1日起,與在職人員薪俸調整脫鉤。
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報告指出,112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高達2.5%,但高齡家庭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高達2.8%,連同107年起試編結果也顯示高齡家庭年增率連續五年都高於全體年增率,顯然物價上漲對高齡者影響極大。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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