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條文,旨在明確界定醫事檢驗師的專業職掌,納入臨床分子檢驗業務,以健全相關法制基礎,確保醫療品質及檢驗安全。草案的提出主要是為了使法制規範與實務運作相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本草案,將有助於醫事檢驗師明確其專業職掌,確保醫療品質及檢驗安全,進而提升醫療服務的品質。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條文,增列「臨床分子檢驗」為醫事檢驗師業務之一。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確界定醫事檢驗師的專業職掌,健全相關法制基礎,確保醫療品質及檢驗安全;疑慮:可能會增加醫療機構和醫事檢驗師的行政負擔,影響醫療服務的成本和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本草案時,應關注其對醫療服務品質、成本和效率的影響,以及相關權責調整的必要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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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近年精準醫療、腫瘤標靶治療、遺傳疾病篩檢及新興傳染病監測等領域迅速發展,臨床分子檢驗已成為醫療診斷與公共衛生體系不可或缺之關鍵技術。惟現行《醫事檢驗師法》對於該項業務尚未明文規範,致法制與實務運作間存有落差。為明確界定醫事檢驗師之專業職掌,健全相關法制基礎,確保醫療品質及檢驗安全,爰擬具「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臨床分子檢驗已廣泛應用於精準醫療、疾病診斷及公共衛生防治,並屬醫事檢驗師專業養成與國家考試之重要內容,惟現行《醫事檢驗師法》尚未明文納入,致法制規範與實務運作未盡一致,爰於第十二條增列「臨床分子檢驗」為醫事檢驗師業務之一,以明確其專業職掌並健全相關法制。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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