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黃秀芳等20人提案修正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將臨床分子檢驗明文納入醫事檢驗師的業務範圍。提案理由是分子檢驗已廣泛用於精準醫療、癌症與遺傳疾病診斷及傳染病防治,現行法規未明定造成法制與實務落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醫事檢驗師執行臨床分子檢驗有明確法源,補足法規缺漏,盼有助醫療品質與公共衛生。
主要影響對象
醫事檢驗師、醫療檢驗機構、接受分子檢驗的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將臨床分子檢驗納入醫事檢驗師業務項目;其餘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法制與臨床實務接軌、確立專業認證人員執行依據;疑慮:業務範圍劃分與跨職類權責是否清楚,需避免實務適用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專業執業範圍修法常牽動跨職類分工,可留意相關公會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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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22,2026-05-2
交付審查2026-05-22,2026-05-2
案由
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0人,鑒於臨床分子檢驗廣泛應用於精準醫療、癌症治療、遺傳疾病診斷及新興傳染病防治,醫事檢驗師亦為唯一經國家考試認證,具備臨床分子檢驗專業之醫事人員。為補足現行法規缺漏,特將臨床分子檢驗納入《醫事檢驗師法》,使法制規範與臨床實務相符,並確保醫療品質與公共衛生安全,爰擬具「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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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醫事檢驗師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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