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7440000

「警察職權行使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09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增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之一條文,強化毒駕預防、攔查及科技執法機制,以維護公共安全。草案擬定警察機關得在有毒駕嫌疑時實施攔查和檢測,並運用科技設備輔助執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警察機關更有效預防和查處毒駕案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駕駛人、警察機關和道路交通安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警察職權行使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規範毒駕攔查、檢測和科技執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毒駕預防和查處,維護公共安全;疑慮:可能侵犯個人隱私,濫用科技設備。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草案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的完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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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警察職權行使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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