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6920000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0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增訂學校應建立「使用者參與機制」,蒐集學生對廁所及相關衛生設施的意見。提案理由是現行規範偏重硬體設置標準,但廁所的數量、動線、清潔、性別友善與隱私等實際使用需求常與設計有落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讓學生意見納入廁所等衛生設施的設計、改善與管理,提升設施實用性與友善性,並兼顧特殊需求學生的使用便利。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學生(含特殊需求學生)、學校行政與總務單位、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於既有硬體設置標準外,增訂學校應建立使用者參與機制、蒐集學生意見之規定;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使用者參與貼近實際需求、打造友善校園衛生環境;疑慮:機制流於形式、經費與執行能量是否足以反映意見並實際改善設施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參與式機制的修法,可留意是否訂有意見蒐集的方式與回應機制,避免立法後僅具形式而難改善現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5-29,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5-29,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張雅琳、徐富癸、蔡易餘等17人,為強化學校廁所及相關衛生設施之實用性與友善性,並落實以學生為本之教育環境,增訂學校應建立使用者參與機制,蒐集學生意見,以強化設施設計與實際需求之連結,爰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條文主要著重於學校廁所及相關衛生設施之硬體設置標準,惟廁所係學生高頻率使用之日常生活空間,其使用經驗攸關學生之身心健康、隱私感受及校園生活品質,現行規範尚難充分回應實際使用需求。
二、實務上,學校於廁所之設計、改善及管理過程中,普遍欠缺系統性之學生意見蒐集機制,致設施設計與實際使用需求間存有落差。例如廁所數量配置與動線規劃未符使用需求、清潔維護與管理方式未能貼近學生使用習慣,及性別友善與隱私空間不足,或未能兼顧特殊需求學生之使用便利性等情形,均有待檢討改善。
三、為落實以學生為本之教育環境,並提升校園衛生設施之實用性及友善性,爰增訂學校應建立使用者參與機制,蒐集學生意見之規定,以強化設施設計、改善及管理與實際需求之連結。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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