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增訂學校應建立「使用者參與機制」,蒐集學生對廁所及相關衛生設施的意見。提案理由是現行規範偏重硬體設置標準,但廁所的數量、動線、清潔、性別友善與隱私等實際使用需求常與設計有落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讓學生意見納入廁所等衛生設施的設計、改善與管理,提升設施實用性與友善性,並兼顧特殊需求學生的使用便利。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學生(含特殊需求學生)、學校行政與總務單位、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於既有硬體設置標準外,增訂學校應建立使用者參與機制、蒐集學生意見之規定;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使用者參與貼近實際需求、打造友善校園衛生環境;疑慮:機制流於形式、經費與執行能量是否足以反映意見並實際改善設施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參與式機制的修法,可留意是否訂有意見蒐集的方式與回應機制,避免立法後僅具形式而難改善現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