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9090000

「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吳沛憶等16位委員為推動月經平權,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六條。修法欲要求教育主管機關補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對急迫需要者及經濟不利學生提供實物或補助,並建立自主管理機制與推動月經教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校園內有急迫需要或經濟不利的學生可取得生理用品,並推動月經教育,主張促進性別平等與減少月經貧窮。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學生(尤其經濟不利者)、學校行政與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六條,定明主管機關應補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學校對急迫需要者提供實物、對經濟不利學生提供實物或現金給付補助、建立自主管理機制並推動月經教育(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月經平權、照顧經濟弱勢學生、落實校園性別平等;疑慮:經費負擔、發放管理與成效評估方式待規劃。
政治雷達小叮嚀
屬福利與教育措施,留意配套經費與發放管理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4-24,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24,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吳沛憶、陳素月、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為推動月經平權,提升校園內之性別平等,爰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定明教育主管機關應補助學校備置生理期用品;學校應提供實物予有急迫需要者;學校應提供實物,或以現金給付、補助或其他形式協助經濟不利學生所需之生理期用品;學校應建立生理期用品自主管理機制;學校應推動月經教育。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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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學校衛生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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