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6750000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0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將法律目標由「非核家園」調整為「零碳家園」,並強化政策願景整合與跨部會權責分工。提案理由援引國際能源趨勢與民調、公投結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源政策目標將不再以「非核」為前提,主張可保留核能作為減碳的多元選項之一。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能源與氣候政策走向,涉及全體民眾、電力與產業部門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核心是將政策目標用語「非核家園」改為「零碳家園」並調整跨部會權責;其餘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國際減碳趨勢接軌、保留多元能源手段、引用民調與公投民意;疑慮:核安、核廢料處理及非核家園既定政策方向的調整存在重大社會分歧。
政治雷達小叮嚀
能源目標用語的更動往往牽動整體政策方向,可對照不同立場的公開論述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2026-05-29,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5-29,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林沛祥、廖偉翔、牛煦庭等19人,有鑑於氣候變遷已成全球性危機,直接威脅國家安全、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我國雖於一百十二年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並確立一百三十九年(西元2050年)淨零排放之長期目標,惟面對國際能源結構轉型趨勢,亟需整合政策願景並強化跨部會權責分工,以落實務實氣候治理,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歐盟議會已宣布「核能」是對全球氣候友善的綠能,世界各國亦已開始增加核能占其發電能源之比重,惟本法條文仍以「非核」家園為政策目標,在全球減碳浪潮下不僅無法與國際能源趨勢接軌,更喪失我國應對氣候變遷之彈性與多元能源手段。且據臺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TAISE)2025年1月17日公布之民調近六成民眾支持以「核電」做為2050淨零目標因應策略,具體作法上有44.3%民眾支持以核三延役,其次則為40.7%民眾支持核四啟動。114年核三延役公投中同意票為434萬1,432票,不同意為151萬1,693票,同意票遠高於不同意票,顯示國人對於核能態度跟隨國際趨勢之轉變,是以將本法目標「非核」家園改為「零碳」家園,符合民眾期待並得以應對愈趨嚴峻的國際法規與氣候變遷。

提案人

連署人(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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