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少子女化與育兒負擔,本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將現行對私立幼兒園幼兒每月約五千元的補助,明定每月補助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縮小公私立教保體系的補助落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幼兒家庭每月補助將提高並有法定下限,有助減輕育兒負擔、拉近公私立補助的差距。
主要影響對象
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幼兒及其家庭、私立幼兒園業者,以及主管教保經費的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第六項,明定接受私立幼兒園服務之幼兒,每月補助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現行約五千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私幼補助與實際費用落差大、應落實平價普及與公私公平、減輕家庭負擔;疑慮:大幅提高補助的財政成本、補助是否轉嫁為學費上漲、與擴大公共化政策的取捨。
政治雷達小叮嚀
提高補助常引發是否帶動學費上漲的討論,建議參考主管機關對經費與學費連動的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