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主張將制度從末端廢棄物回收處理,轉向涵蓋產品全生命週期的資源循環管理。目的在建立國家整體推動架構,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減少最終處置量並接軌國際永續趨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建立資源循環的法制基礎與推動機制,可能促進產業循環經濟轉型、減少廢棄物最終處置量。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製造與回收相關產業、廢棄物處理業者,以及整體環境資源管理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多項條文以建立資源循環推動架構;本案explain未提供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資源循環治理、接軌國際淨零與永續趨勢、減少廢棄物處置;疑慮:對產業可能增加的合規成本與義務範圍、與既有環境法規如何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有多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建議併同比較各版本的差異與名稱主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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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24,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24,2026-04-2
委員會審查2026-05-04
委員會審查2026-05-06
委員會發文2026-05-12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徐富癸、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鑒於全球資源危機與氣候變遷挑戰日益嚴峻,國際已普遍以「資源循環」作為推動永續發展與淨零轉型之核心策略。為強化我國資源循環制度基礎,促進經濟模式由末端廢棄物處理轉型為全生命週期資源管理,並建立國家整體推動架構與配套機制,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減少最終處置量,並接軌國際永續發展趨勢,爰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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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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