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國民黨黨團提案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與同期專科學校法修正案內容相同。主要將就學貸款利息改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貼,並把還款寬限期由一年延長為二年,讓大學生畢業後第三年起才需攤還本金。提案理由為物價上漲、青年薪資停滯與學貸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減輕背負學貸的大學畢業生及經濟弱勢學生負擔,提供全額利息補貼與多一年寬限期,降低初入職場還款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申辦就學貸款的大學學生及其家庭,以及負責編列預算的教育與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貸款利息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貼;寬限期由「滿一年之次日」延長為「滿二年之次日」,貸款學生於學業完成、服役、教育實習或退學等事實完成後第三年起才需攤還本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大學生學貸負擔、落實教育平權;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增加、不分所得全額補貼的公平性與排擠效果有討論空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修正案為配套提案,建議成套對照觀察學貸政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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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23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近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持續上升,受薪階級承受實質薪資停滯,與高房價、高物價之生活負擔,部分畢業生初進入職場立即面臨生活開銷和學貸還款之困境,學貸債務問題已成為青年未來成家、生育及職涯發展之阻礙。為落實教育平權及社會正義,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和青年勞工學貸債務負擔,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就學貸款利息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貼,以及學貸緩繳增加寬限期。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就學貸款制度係國家促進社會流動、落實教育平權的重要措施。然現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針對利息補貼,設有家庭年所得級距限制,未能全面涵蓋所有具經濟壓力的申貸者,且還款寬限期多僅為事實完成日後滿一年之次日。鑑於近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持續上漲,初入職場青年面臨薪資結構調整緩慢與高昂生活成本等困境,學貸債務已成為青年成家、生育及職涯發展的沉重負擔,實有修正之必要。
二、為實質減輕青年負擔,爰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第二項,貸款利息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貼,將寬限期由現行「一年」延長為「二年」,即貸款學生自《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十一條所列之學業完成、服義務兵役、參加教育實習,以及退休學等事實完成後,第三年起(滿二年之次日)方需依年金法攤還本金。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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