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該草案擬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旨在納入數位學習相關費用(如電腦及網路通訊費)至就學貸款範圍,並建立還款協助機制,以減輕學生經濟負擔。草案還要求政府對經濟不利處境學生提供助學措施,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學生及其家庭減輕經濟負擔,並回應數位學習環境下的基本需求;解決青年就學貸款負擔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納入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至就學貸款範圍,並建立還款協助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學生經濟負擔、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實施成效及可能衍生的道德風險。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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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鑒於高等教育已屬普及化階段,學生就學支出結構隨數位學習與多元教學模式轉變而顯著改變,現行就學貸款項目及助學機制有進一步精進之必要。為減輕學生及其家庭經濟負擔,並回應數位學習環境下之基本需求,爰修正相關規定,完善就學貸款項目,建構還款協助機制,並明確要求政府對經濟不利處境學生提供助學措施,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與教育基本權保障,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隨資訊科技發展與教學型態轉變,電腦設備及網路通訊已成為大學學習之基本條件,現行法規未明文納入相關費用,致實務上適用有所疑義。為配合數位學習趨勢,爰將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納入就學貸款範圍。
二、為減輕學生就學經濟負擔,明定還款協助措施,並增訂政府應對經濟不利處境學生提供助學措施,以降低青年負擔並提升制度永續性。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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