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林宜瑾、伍麗華等23位委員提出大學法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目的在落實教育平權、減輕青年就學貸款負擔。重點是把「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納入就學貸款項目、對已還款學生提供還款協助,並要求政府依家庭所得或突發經濟不利情況提供助學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要可協助大學經濟弱勢學生負擔數位學習費用、取得助學支持,並減輕已就業青年的就學貸款還款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大學學生、申辦就學貸款的青年及教育與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35條:將「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納入就學貸款費用項目、明定已還款學生由政府提供還款協助,並要求政府依學生家庭所得或突發經濟不利情況提供助學措施。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數位學習為必要支出、提供助學與還款協助有助教育平權;疑慮:關注財政負擔、補助對象認定及是否擴大貸款依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高中職、專科的就學貸款修正配套推出,可一併比較三案的條文用語與適用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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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3人,為落實教育平權,避免學生因家庭所得或其他突發經濟不利之情況影響受教權,並減輕青年就學貸款之負擔,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減輕青年就學貸款負擔與還款壓力,明確將「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納入貸款費用項目,並明定已開始償還就學貸款之學生,由政府提供還款協助措施。同時為避免國內學生因家庭所得狀況,及各種突發經濟不利情境,影響其受教權,明定政府應依學生家庭所得或其他突發經濟不利情況,提供經濟不利處境學生助學措施。(修正條文第三十五條)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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