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並主張將法律名稱改為「資源循環推動法」。內容擬透過國家計畫、綠色設計、再生料使用、源頭減量及循環採購等工具,引導產業與消費模式轉向循環經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涵蓋源頭減量到循環採購的整體推動工具,可能帶動產業循環轉型與綠色設計。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製造業、回收與循環相關產業,以及採購端的政府與企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全面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並將名稱改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新增綠色設計、再生料、源頭減量、循環採購等規定;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多元政策工具引導循環經濟、強化資源循環治理、接軌國際趨勢;疑慮:改名與制度大幅調整的必要性、對產業的合規負擔、各版本主張不一致的整合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兩版資源回收修法最大差異在「改名」與工具設計,建議對照三版內容看立場分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