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延長公司債、金融債券及債券型ETF停徵證券交易稅的措施,再延10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即將於115年底到期的停徵優惠續行,主張有助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並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債券及債券型ETF投資人、發債企業與金融機構、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條之1,將公司債、金融債券及交易所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停徵證券交易稅的期限再延長10年(原訂115年底到期)。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續政策活絡債市、協助企業籌資、維持投資選擇;疑慮:長期免徵造成的稅收損失與租稅公平、是否需定期檢討成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屬租稅優惠延長案,可留意財政部對稅損估算與委員會審查的態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