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修正為「未成年特別扣除額」,並擴大扣除對象至被扶養親屬。提案理由為因應少子化、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以鼓勵生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扣除額涵蓋至未成年階段並擴及被扶養親屬,主張減輕有子女家庭的稅負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以及稅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六,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修正為未成年特別扣除額,並擴大扣除對象至被扶養親屬。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負擔、鼓勵生育、符合家庭實際扶養支出;疑慮:稅收減損、對不同所得家庭受益不均、是否能實質提升生育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多案同時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建議併同比較各版本的扣除設計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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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蘇清泉、林沛祥等27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且家庭育兒負擔沉重,為鼓勵國人生育,給予有子女家庭支持,政府實有必要透過租稅優惠政策,減輕家庭育兒壓力,改善其生活環境。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六,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修正為未成年特別扣除額,並擴大扣除對象至被扶養親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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