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將所得稅法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為「未成年子女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金額為第一名子女每年二十萬元、第二名以上每人每年三十萬元。理由為以租稅優惠減輕育兒家庭負擔、提升生育意願。
能幫助到什麼
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獲得更高的綜所稅扣除額,且適用年齡從學前延伸到未成年。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綜所稅納稅人及國家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特別扣除額中的「幼兒學前」改為「未成年子女」,並提高扣除額(第一名子女二十萬元、第二名以上每人三十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稅負、擴大適用年齡、回應少子化;疑慮:稅式支出對高所得者較有利、影響政府稅收,且生育誘因效果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扣除額類提案可關注「稅式支出受益分布」與整體稅收影響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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