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4590000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4-1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陳亭妃、賴惠員等16人提案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明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改為每年更新一次,並將委請學研或民間團體從事調查研究等事項的公告,同樣修正為每年更新一次,以維持資料正確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協助保育主管機關與研究單位掌握更即時的物種名錄,使保育政策與計畫有更新的資料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保育研究機構與民間團體、受名錄規範的相關業者與民眾、野生動物保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與第六條:將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及委請學研/民間團體辦理調查研究等事項的公告,均明定為每年更新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固定年限更新可維持名錄與資料正確性、提升政策參考價值;疑慮:每年更新的人力與經費可行性、頻繁變動對受規範對象的可預測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名錄更新頻率影響保育與利用雙方,建議追蹤主管機關對更新作業能量的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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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野生動物保育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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