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原本僅適用六歲以下子女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擴大為涵蓋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及少年特別扣除」,並提高扣除額。提案目的為因應少子化、減輕受薪家庭長期育兒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有子女的受薪家庭可在報稅時享有更長年齡範圍、更高額度的扣除,減輕教育與養育的稅負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未滿十八歲子女的家庭、受薪納稅人,以及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七條,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名稱改為「兒童及少年特別扣除」,適用年齡由六歲以下放寬至未滿十八歲,並提高扣除額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減輕家庭長期育兒負擔、提升生育誘因並符合量能課稅;疑慮:關注稅損規模、財政衝擊,以及高所得家庭因稅率較高而受益較多的公平性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租稅優惠的實際受益會因家庭所得與稅率而異,可一併留意整體財政配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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