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在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增訂「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以鼓勵國人進行健康檢查、提高健檢率,進而縮短不健康餘命、降低未來醫療及健保費用負擔。目的是為了落實健康台灣政策,達成2030年前降低癌症及慢性病標準化死亡率三分之一的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人提高健檢意願,進而降低未來整體醫療及健保照護費用負擔。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增訂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新增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規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健康檢查、降低未來醫療成本、落實健康台灣政策;疑慮:稅收減收可能影響國家財政、扣除額標準設定可能引發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謹慎評估稅收影響及執行成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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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林月琴、徐富癸等18人,有鑑於國人十大死因中,其中八項皆屬癌症及慢性病,每年死亡人數逾十三萬人,已是國人健康之嚴峻威脅,為接軌世界衛生組織之永續發展目標及國際標準,在健康台灣之願景下,政府針對癌症及慢性病之標準化死亡率,訂定於2030年前降低三分之一之目標。近年,政府持續擴大公費癌症篩檢之對象並新增癌別,亦制定慢性病防治計劃,逐步強化早篩早治對策,而要如何鼓勵國人進行健康檢查、提高健檢率,實屬欲落實健康台灣政策最重要之基礎工程,因此,為提升國人健檢意願,縮短不健康餘命、降低國家未來整體醫療及健保照護費用負擔,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之規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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