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增訂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一條之一條文,限制檢察官對輕微案件的一審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以集中司法資源於重大繁雜案件。草案認為現行制度下,檢察官對輕微案件動用大量司法資源追訴,不符人權保障精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司法資源更有效利用,集中於審理重大案件;解決檢察官對輕微案件過度追訴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檢察官對輕微案件的追訴權以及司法資源的分配。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增訂第三百六十一條之一條文,限制檢察官對一審無罪判決提起上訴;詳見原文說明修正條文內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限制檢察官對輕微案件上訴可節省司法資源,集中處理重大案件;疑慮:可能影響檢察官對案件的追訴權,進而影響司法公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草案對司法資源利用和人權保障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