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納入高中以下教育階段之正式課程,以強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預防青少年自殺、自傷事件發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學生、學校,解決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提供更完善的支持機制。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學生、學校教師及教育行政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納入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助預防自殺、自傷事件;疑慮:增加課程可能增加教師負擔,實施成效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案實施後應持續評估成效,並關注實施過程中的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