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99100000

「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3-2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將五歲幼兒教育納入國民義務教育範疇,以提供平價、優質的教保服務,解決教育成本增加、育兒負擔加重和幼教品質不均的問題。草案希望藉此建構更完善的育兒支持環境,實踐社會公平正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五歲幼兒及其家庭,解決教育成本和育兒負擔加重問題,提供更優質的教育服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五歲幼兒及其家庭、教育機構和政府教育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將五歲幼兒納入義務教育範疇,劃分為三階段的國民教育體系,新增一年學前教育階段。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供平價優質教保服務、實踐社會公平正義、提升國民生育意願;疑慮:可能增加教育成本、需要更多師資和資源投入。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幼教公共化政策的實施成效和未來可能衍生的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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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3-20,2026-03-2
交付審查2026-03-20,2026-03-2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蘇清泉、許宇甄等18人,有鑑於國內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以及學齡前教育趨向精緻化之發展,政府雖已推動幼教公共化政策,惟仍面臨教育成本增加、育兒負擔加重,以及幼教品質良莠不齊等情形。為持續提供平價、優質之教保服務,並保障學齡前兒童接受教育機會之公平性,極有必要進一步思考將學齡前教育逐步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爰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受國民義務教育之年齡向下延伸至五歲,以提升整體幼教服務品質,建構更完善之育兒支持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目前五歲幼兒有免學費政策補助,雖已具國民教育精神,但仍屬非強迫、非義務性質,導致五歲幼兒教育在普及度與優質度上仍待加強。為提供國民均等教育機會、實踐社會公平正義、提升國民生育意願,並全面提升學前教育品質,讓每一位五歲幼兒都能學習重要的基礎能力,爰修正接受國民教育及強迫入學年齡,將五歲幼兒納入義務性、強迫性之國民教育範疇。
二、五歲幼兒身心發展處於幼兒教育與國小教育的轉銜時期,其師資、教學與課程規劃仍需依據幼兒發展需求,以具備幼教專業來考量,不宜直接併入既有國小教育體系。爰修正國民教育體系為三階段的劃分方式,並新增第一階段為一年學前教育,確立五歲幼兒教育屬「學前教育」的定位。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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