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修正國民教育法第三、四、二十八條,明定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至五歲、以五歲為義務教育起點,並課予政府推動五歲幼兒教育普及與品質監督的責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五歲一年期學前教育的法源,主張有助普及幼兒教育、落實教育平權並完善教育體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五歲幼兒及其家庭、幼兒園與師資、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將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至五歲)、第四條與第二十八條(政府推動普及、需求調查、幼兒園設置與品質監督等責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國際趨勢接軌、落實教育平權、政府負起普及責任;疑慮:公私立幼兒園量能與師資、家長選擇權、財政負擔與推動時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與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修正相互配套,可對照兩案內容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