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擴大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的適用範圍,不限於納稅義務人子女,也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自費進修或參加職業訓練的支出,以推動終身學習和產業升級;草案希望落實量能課稅原則,減輕納稅義務人自費進修的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納稅義務人本人提升職能和強化全球競爭力,解決產業升級的人力需求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五,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終身學習、產業升級和量能課稅;疑慮:可能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資源重複配置。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草案對財政收支和產業發展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