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旨在縮減公私幼兒園收費差距,減輕家長經濟負擔,促進教育公平。此修正案期望建立更穩定、優質的幼兒教育體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有助於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特別是對弱勢家庭,並有助於實現教育公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幼兒家長、幼兒園經營者以及政府教育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擬將最低補助標準入法,以提升制度穩定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教育公平、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提升幼兒教育品質;疑慮:可能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實施難度與現行政策的調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財政可行性與政策實施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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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3-20,2026-03-2
交付審查2026-03-20,2026-03-2
委員會審查2026-06-18
委員會發文2026-06-25
案由
本院委員黃仁、蘇清泉、呂玉玲等19人,鑒於我國目前教保服務體系採公私併行制度,而私立幼兒園仍為最主要的服務供給來源,然私立幼兒園收費普遍高於公立幼兒園,家長實際負擔差距明顯,而公立、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又常有需求大於供給之現象,此現象於都會區尤為明顯。為縮減公私差距,減輕家庭負擔,爰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研究,3歲前幼童之大腦發育已完成約80%,此時對幼童的語言刺激與互動品質攸關其未來學習表現。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James Heckman提出的海克曼曲線亦指出,越早期的教育投資,未來的社會投報率越高,成年後不僅收入顯著增加,犯罪、失業或領取社會福利金的可能性也大幅降低。顯見學齡前教育的重要性,政府應建立平價、近便、優質之幼兒教育體系。
二、在我國現行教保服務體系採公私併行制度的環境下,政府即使提供公共化教保服務,供給上仍明顯不足,加之私幼學費與公立、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差距頗大,不少家長不得不選擇昂貴的私幼服務,已形成教育不平等現象。
三、現行相關補助多屬行政措施,不具法律保障性,易受預算或政策變動影響,有必要將最低補助標準入法,以提升制度穩定性、強化家長與幼童受教權益保障,並展現我國對學齡前教育之重視。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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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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