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96360000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3-1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擴大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對象至納稅義務人本人及被扶養親屬,並將扣除額由2萬5千元提高至3萬元。目的是使條文內容明確,鼓勵國人終身學習與在職進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納稅義務人,特別是教育支出較大的家庭,減輕稅負。解決現行扣除額已不符實際教育支出水準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納稅義務人,特別是有子女或被扶養親屬接受教育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教育學費扣除對象,鼓勵終身學習;疑慮:可能增加財政負擔,認定標準需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稅收減收與政策鼓勵教育投資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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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3-13,2026-03-1
交付審查2026-03-13,2026-03-1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鄭正鈐、林沛祥、游顥等18人,有鑑於現行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之子女範圍,依財政部賦稅署函釋,除子女外,還包含孫子女及受監護人,惟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內容僅列「子女」而未明定前述對象,常使納稅義務人錯失稅捐優惠;另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民國八十四年至今,已逾三十一年未再檢討修正,顯已不符現行教育學費之實際支出水準。為使條文內容明確並鼓勵國人終身學習與在職進修,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教育學費扣除對象擴大至納稅義務人本人及被扶養親屬,並調高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兩萬五千元提高至三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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