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刪除起訴書中被告的個人資料,如性別、年齡、籍貫等,以保護被告的個人資料安全。並增訂告訴人(犯罪被害人)的個人資料保密規定,以強化保護效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護被告和告訴人的個人資料安全,減少審判前被告遭尋仇的風險。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刪除被告個人資料項目,增訂告訴人個人資料保密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個人資料安全、強化告訴人保護;疑慮:可能影響案件辦理效率、被告權益保障。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個人資料保護與司法效率的平衡看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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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3-13,2026-03-1
交付審查2026-03-13,2026-03-1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廖偉翔等17人,有鑑於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對於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規定應記載除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之外,亦應記載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考量個人資料保密及安全,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起訴書對被告應記載之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並增訂規範有關起訴書需就告訴人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與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進行隱蔽,以強化杜絕審判前擅行發生向被告尋仇,以及告訴人(犯罪被害人)保護效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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