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5480000

「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1-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擬設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以強化醫療科技評估的獨立性、專業性和彈性,更有效地運用實證醫學、健康經濟及成本效益分析,來支撐醫療政策的制定與健保給付的審議。此舉旨在提升評估的效率與品質,滿足快速演進的醫療科技與日益增加的評估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本草案,將有助於優化醫療科技評估流程,確保健保財務的可持續性,促進臨床醫療的發展,同時保障病人的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科技評估相關人員、醫療機構、健保體系及患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醫療科技評估的獨立性與專業性,有助於健保財務永續與臨床醫療發展;疑慮:新機構設立可能增加行政成本,現行分散的評估業務如何有效整合亦是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新機構的設立與現行資源的利用,確保順暢轉銜與有效運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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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16,2026-01-2
交付審查2026-01-16,2026-01-2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廖偉翔、謝龍介、林沛祥等18人,鑑於醫療科技評估係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審議、醫療服務導入及醫療資源配置之關鍵基礎,其決策品質直接影響健保財務永續、臨床醫療發展及病人權益保障。然現行醫療科技評估相關業務分散於既有行政體系內,受制於人事編制、組織彈性及專業量能累積限制,難以因應醫療科技快速演進與評估案件持續增加之實務需求。為建構具組織獨立性、專業整合性及運作彈性之醫療科技評估制度,強化實證醫學、健康經濟及成本效益分析於政策決策中之功能,爰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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