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設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以提升醫療科技評估效率與人才延攬彈性,促進醫療資源有效運用。草案旨在因應人口高齡化與新醫療科技發展,滿足民眾對新藥物與新醫療服務的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醫療科技評估更有效率,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運用,確保全民健康與福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科技評估相關人員、醫療機構與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設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修正相關條文以提升評估效率與人才延攬彈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立專業法人組織提升評估效率與人才延攬彈性;疑慮:設立新機構可能增加行政成本與人事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需注意各界對設立新機構的意見與評估標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3-27,2026-03-3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委員沈發惠、莊瑞雄等18人,醫療科技評估業務具高度專業性,於執行上應兼具效率與人才延攬之彈性。透過設立常設性專業法人組織,專責投入醫療科技評估與研究工作,得以發揮國家醫療科技評估智庫與幕僚支援之功能,成為促進國家醫療資源有效運用之堅實後盾,隨著人口高齡化、慢性疾病增加,以及新醫療科技日益推陳出新,民眾對於新藥物、新醫材及新醫療服務之需求不斷提升,如何在科技快速進展下維持制度公平與效率,已成為重大挑戰。持續精進我國醫療科技評估應用,擴大評估量能並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運用,以確保全民健康與福祉,實屬必要,爰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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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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