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設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以提供穩定、專業且高效的醫療科技評估,協助政府制定健康政策和給付項目。草案參酌國際經驗,規劃以行政法人設置該中心,建立常設專業團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政府部門提升評估品質與決策效率,協助制定更合適的健康政策和給付項目。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政府部門、醫療機構、保險支付單位及相關產業。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立專責機構可提供穩定且專業的醫療科技評估,協助政府決策;疑慮:設立新的行政法人機構可能增加財政負擔、人力資源競爭等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設立新機構的必要性、效能及財政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3-13,2026-03-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3-13,2026-03-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楚茵、楊曜等19人,鑒於我國面臨人口結構快速老化、慢性病負擔加重,且新藥、新醫材與新式醫療服務持續推進,政府在給付項目納入與健康政策推動上,亟需更穩定、專業且具效率之醫療科技評估作為依據。觀諸國際,英國NICE、加拿大CDA-AMC、韓國NECA等均設有專責機構,長期投入評估與政策支援。臺灣自2008年由醫藥品查驗中心推動相關評估並累積成果,惟隨評估需求上升、費用壓力與業務範疇擴大,現行量能在人才延攬彈性、組織效能與執行效率上,仍有制度化強化之必要。為協助行政團隊提升評估品質與決策效率,爰參酌國際經驗,規劃以行政法人設置「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建立常設專業團隊,爰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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