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草案,調高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上限至二十四萬元,並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範圍至青少年,以減輕家庭經濟壓力,應對少子女化及高齡化趨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有扶養需求的家庭,特別是照顧長者或失能者以及扶養子女的家庭,減輕其經濟壓力;解決當前扣除額度與適用範圍不足以反映家庭照顧成本及人口結構變化的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扶養需求的家庭,特別是照顧長者或失能者以及扶養子女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調高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上限至二十四萬元,並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修改為青少年及幼兒特別扣除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家庭經濟壓力,應對少子女化及高齡化趨勢;疑慮:財政成本增加,扣除額度調整及適用範圍擴大是否合理有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財政部與相關單位的評估報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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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1-16,2026-01-2
交付審查2026-01-16,2026-01-2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鄭正鈐等17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女化及高齡化持續加劇,雖現行法規設有長期照顧之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但現行扣除額度與適用範圍,因為扶養壓力增加不足以反映當前家庭照顧成本及人口結構變化之需求。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上限提升至二十四萬元,亦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修改為青少年及幼兒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範圍,以減輕家庭經濟壓力,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我國未來將面臨更加嚴峻的少子女化與高齡化挑戰,為緩解家庭照顧壓力並因應人口結構快速變化之需求,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現行十八萬元調高至二十四萬元,以實質減輕家庭在照顧長者及失能者方面之經濟負擔。同時,考量育兒成本逐年攀升,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調整為「青少年及幼兒特別扣除」,擴大適用年齡範圍,使扶養子女之家庭得以獲得更全面之稅負支持。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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