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70案國民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對國民黨黨團提出的「公民投票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復議,爭議點在於復議的適當性;提案方與反對方對此有不同看法。復議案的提出是為了重新審視原提案的修正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復議,能幫助重新審視公民投票法的修正內容,解決可能存在的爭議或疑慮;使公民投票法更完善。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提案與反對提案的相關團體與人士。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助於確保公民投票法的修正內容符合民意;疑慮:可能造成審議過程的延宕與資源浪費。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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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1-09,2026-01-1
案由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70案國民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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