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設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以擴大推動醫療科技評估技術在台灣的發展與應用,並建立以實證與成本效益為基礎的健保藥品收載決策模式。此舉旨在促進國家醫療資源的有效運用,解決新醫療科技評估挑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健保制度更有效率地收載新藥,改善病友取得新治療的可近性;同時提升醫療科技評估人才培育和國際影響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科技產業、健保制度、醫療人員與病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醫療科技評估技術發展、促進國家醫療資源有效運用、提升國際影響力;疑慮:增加行政成本、可能影響新藥引進速度、評估標準的公正性與透明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條例細節對各方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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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莊瑞雄等19人,鑑於隨著我國醫療科技評估業務範疇逐漸擴展,以及在新醫療科技評估上面臨許多挑戰,例如創新醫療科技之相對療效實證有限且價格昂貴,導致影響全民健康保險新藥收載速度及病友在相關治療取得之可近性等,為能擴大推動醫療科技評估技術於我國發展及應用,建立以實證與成本效益為基礎之健保藥品收載決策模式,促進國家醫療資源有效運用,並辦理具科學實證健康政策評估、研究之相關諮詢,以及醫療科技評估人才培育並提升國際影響力,爰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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