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旨在整併健保業務,將健保政策相關業務調移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強化政策及執行之一致性,促進健保永續經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健保制度提升整體效能,強化政策與執行的一致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及相關健保業務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健保政策與執行一致性,促進健保永續經營;疑慮:業務調整可能增加行政負擔,影響既有業務運作。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政策目標與實施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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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莊瑞雄等19人,有鑑於持續精進全民健康保險改革,提升健保制度整體效能,以利健保永續經營,透過整併健保業務,將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掌理之健保政策相關業務調移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俾利該署兼具政策研擬及業務執行雙重角色,以強化政策及執行之一致性,爰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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