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丁學忠、林沛祥等19人提案修正健保署組織法第二條。擬將衛福部社會保險司掌理的健保政策相關業務,移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強化該署在政策研擬與業務執行的角色,並調整其掌理事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使健保政策研擬與執行整合於健保署,理論上強化制度整體效能與業務一致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中央健康保險署與衛福部相關單位、健保被保險人與醫療提供者(間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健保署組織法第二條:調整該署掌理事項,納入原由衛福部社會保險司掌理的健保政策相關業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整合政策與執行可強化健保署效能、精進全民健保;疑慮:政策研擬與執行集中同一署的權力與制衡、與衛福部本部職能的分工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組織法修正多為內部權責調整,建議留意業務移轉後對民眾服務窗口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4-10,2026-04-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丁學忠、林沛祥等19人,為持續精進全民健康保險,強化制度整體效能,應就現有健保業務進行調整,將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掌理之健保政策相關業務調移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政策研擬及業務執行角色強化,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修正該署掌理事項。爰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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