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將健保政策業務從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移撥至健保署,以深化全民健康保險改革並落實永續經營目標;使健保署兼備政策規劃與實務執行職能,達成事權統一並強化政策推動一致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健保署更有效地規劃和執行健保政策,解決現行政策推動不一致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及相關醫療保險業務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組織法第二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健保政策規劃與執行職能,達成事權統一;疑慮:業務移撥可能增加健保署負擔,影響現行業務運作。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案涉及機關職權調整,須留意後續實施情形。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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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23,2026-01-2
交付審查2026-01-23,2026-01-2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有鑑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自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七月二十三日施行,歷經逾十年之運作。為深化全民健康保險改革並落實永續經營之目標,規劃將原屬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掌理之健保政策業務移撥至健保署,使其兼備政策規劃與實務執行職能,以達成事權統一並強化政策推動之一致性,爰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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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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