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將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的健保政策規劃等事項,調移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統一負責,以強化政策規劃與執行的一致性。目的是提升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整體效能並確保永續經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健保政策的統一規劃與執行,提升健保制度的整體效能。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人員和業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政策規劃與執行的一致性,提升健保制度整體效能;疑慮:可能涉及組織調整和人事重新分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業務調整的細節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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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02,2026-01-0
交付審查2026-01-02,2026-01-0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張雅琳、徐富癸、蔡易餘等17人,為持續精進全民健康保險改革,提升健保制度整體效能並確保永續經營,爰整併健保相關業務,將原由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掌理之健保政策規劃等事項,調移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統一負責,使其同時兼具政策研擬與業務執行職能,以強化政策規劃與執行之一致性,爰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提升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制度整體效能,將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掌理之健保政策規劃、執行及相關法規研擬等業務,整併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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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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