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0920000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1-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將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的政策及法規業務整併至中央健康保險署,以強化政策與執行的一致性,落實事權統一,提升行政效率。藉此精進健保制度整體效能,確保健保永續經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貧病弱勢民眾、醫療產業以及健保制度相關人員,解決現行健保政策與執行分屬不同機關影響行政效率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及與健保制度相關的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政策與執行的一致性,精進健保制度整體效能;疑慮:機關職責調整可能造成業務推動的困難,影響既有業務的連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機關職責調整對業務推動的影響,以及法規解釋權限的明確賦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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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有鑑於全民健康保險推行以來,許多貧病弱勢民眾因此獲得適當之醫療照護,健保制度已成為臺灣社會安全之重要支柱。然面對人口高齡化、醫療科技發展及數位轉型趨勢,現行健保政策與執行分屬不同機關,恐影響行政效率及因應變局之量能。為精進健保制度整體效能,落實事權統一,爰規劃將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掌理之政策及法規業務,整併至中央健康保險署,並強化該署於醫療科技評估、數位應用與安全管理之職掌,以強化政策與執行之一致性,利於健保永續經營,爰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落實政策執行一體化:為提升決策效能,將健保政策規劃、執行及法規研擬業務移撥至中央健康保險署,並明確賦予法規解釋權限,以利行政適用之統一。
二、接軌國際醫療科技趨勢:鑑於新藥及醫療技術評估為給付決策之核心,爰於原藥品特材業務中,明定醫療科技評估之職掌,以強化給付審查之科學基礎與專業性。
三、強化數據治理與安全:配合健保數位轉型與個人資料保護需求,將資訊業務擴大涵蓋數位應用與安全管理,確保健保資料庫在促進醫療發展之餘,兼顧資安防護與權益保障。
四、職能整合與序次調整:因應政策規劃權納入第一款,原「制度執行業務綜合規劃」已無重複列舉必要,爰予整併;原第一款至第五款業務遞移為第二款至第六款。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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