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設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以因應全球醫療科技快速發展帶來的挑戰,並解決現行醫療科技評估業務的瓶頸問題。草案旨在提高新藥收載審核與決策效率,滿足民意期待,改善病友用藥的可近性。設立該中心將有助於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財務永續及資源分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病友提高用藥的可近性,解決現行醫療科技評估業務的瓶頸問題;有助於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財務永續及資源分配。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科技產業、病友及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參與者。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能提高新藥收載審核與決策效率,滿足民意期待,改善病友用藥的可近性;疑慮:設立中心可能增加行政成本,涉及的財務與行政問題需妥善處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各方利益與需求,確保設立中心的目標得以實現。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賴惠員、徐富癸、莊瑞雄、王美惠等16人,鑑於全球醫療科技快速發展,創新藥品、醫材與醫療技術日益精進,雖為國民健康帶來新契機,卻也因實證資料有限且研發成本高昂,對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財務永續及資源分配形成嚴峻挑戰。現行醫療科技評估(HTA)業務雖已具雛形,然受限於組織能量與制度彈性,導致新藥收載審核與決策效率與民意期待尚有落差,影響病友用藥之可近性,爰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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