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8030000

「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1-21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藥事法部分條文,旨在加強必要藥品供應的監控與管理,確保國內藥品供應穩定,特別是在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草案要求藥商定期申報必要藥品的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並賦予衛生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藥品製造或輸入的權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衛生主管機關即時掌握藥品供應狀況,穩定藥品供應,確保民眾用藥的可近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藥商、衛生主管機關及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涉及必要藥品的定期申報、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限制藥品供應範圍等,詳見草案內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藥品供應穩定,確保民眾健康權益;疑慮:可能增加藥商行政負擔,限制藥品供應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對藥品供應穩定性的影響,以及對藥商和民眾的權益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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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2-12,2025-12-1
交付審查2025-12-12,2025-12-1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1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莊瑞雄、徐富癸等20人,有鑑於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以來,全球政經情勢驟變,原料藥供給不穩,且藥品需求上揚,致國內外藥品供應時有緊張情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求更為即時掌握必要藥品之供應,以及早提出相關因應措施,穩定藥品之供應,要求必要藥品之許可證持有藥商應定期申報該類藥品之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知悉具有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得專案核准該藥品或其替代藥品之製造或輸入,有其必要。又為提高於緊急或重大影響公共衛生事件時,藥商申請專案製造或輸入藥品之意願,並為國內藥品供應之均衡,以確保民眾用藥之可近性,宜使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採限制一定藥品供應之範圍、期間、數量、對象、方式或為其他限制措施,另考量重大影響公共衛生事件對特定藥品之需求及參酌實務作業情形,爰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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